普法课堂|利剑高悬护平安 扫黑除恶筑和谐——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

发布时间:2026-08-14 17:23   来源:武汉普法微信公众号   作者:   访问: 【 打印 】 【 下载 】 字号:[ 大 中 小 ]

什么是扫黑除恶?

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。黑恶势力是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,践踏社会法治,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,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。

扫黑除恶”中的“黑”与“恶”指的是什么?

“黑”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。

“恶”是指恶势力、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
02 群众如何参与扫黑除恶?

普及扫黑除恶知识,凝聚群众力量。 让我们通过漫画图解了解参与方式, 人人争做平安建设参与者和宣传员。

一、主动学法懂法

主动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、扫黑除恶相关知识,认清黑恶势力、软暴力、村霸、套路贷等常见表现,能分辨、会识别、不上当、不参与。

二、积极举报线索

发现以下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、扫黑办、12337举报平台反映:

三、坚决远离不参与

自觉做到:不加入任何涉黑涉恶团伙,不参与赌博、高利贷、寻衅滋事等违法活动,不为黑恶势力充当帮手,通风报信,不围观起哄、不传播涉恶谣言。

四、敢于抵制勇敢维权

遇到滋扰纠缠、软暴力威胁、强买强卖、恶意欺压时,不隐忍、不妥协,保留录音、视频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及时报警、依法维权。

五、广泛宣传带动身边人

主动向家人、亲友、邻里宣传扫黑除恶政策和法律知识,讲解黑恶势力危害,引导大家提高警惕,形成人人知晓、人人抵制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
六、配合调查作证

公安机关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时,实事求是配合询问、如实作证,不隐瞒、不包庇,支持政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。

一起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,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,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、经济秩序,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,根据宪法,制定的法律。

一、立法目的

1.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。

2.加强和规范所有组织犯罪工作。

3.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、经济秩序。

4.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。

二、立法意义

1.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,法治中国;

2.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,幸福感,安全感;

3.确保人民安居乐业、社会安定有序,国家长治久安,具有重大意义。

三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六大亮点

1.明确核心概念,严惩黑恶犯罪

有组织犯罪:指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,以及黑社会组织、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。

恶势力组织:经常纠集,以暴力/威胁等手段,在区域/行业多次作恶、欺压群众、扰乱秩序,尚未成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
软暴力:有组织滋扰、纠缠、哄闹、造势,造成心理强制,可认定为犯罪手段。

从严惩治:对组织者、领导者、骨干成员严控取保、不起诉、缓刑;优先适用没收财产、罚金;可异地/分别羁押,严格减刑假释。

2.深挖“保护伞”,零容忍护法治

列明国家工作人员涉黑恶六类禁止行为:组织/领导/参与、提供帮助、包庇纵容、失职渎职、干预办案等。

国家工作人员涉黑恶从重处罚,建立线索沟通机制,“打伞破网”法治化。

3.打财断血,铲除经济基础

全面调查黑恶组织及成员财产,可疑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,一律追缴没收。

线索核查阶段可紧急止付、临时冻结/扣押涉案财产,防止转移隐匿。

4.严防渗透,筑牢基层防线

村(居)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查,排除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。 对“村霸”“街霸”“行业霸”等重点整治,净化基层治理环境。

5.保护未成年人,护航青春成长

严禁组织、教唆、诱骗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,从重处罚此类行为。 预防未成年人被黑恶势力拉拢、胁迫,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。

6.保障证人权益,鼓励群众举报

对证人、报案人、控告人、举报人及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:不公开身份信息、贴身保护、禁止特定人员接触等。

建立举报奖励制度,保障群众安全,鼓励全民参与扫黑除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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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法课堂|利剑高悬护平安 扫黑除恶筑和谐——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

发布时间: 2026-08-14 17:23

来源: 武汉普法微信公众号    作者:    访问:

什么是扫黑除恶?

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。黑恶势力是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,践踏社会法治,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,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。

扫黑除恶”中的“黑”与“恶”指的是什么?

“黑”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。

“恶”是指恶势力、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
02 群众如何参与扫黑除恶?

普及扫黑除恶知识,凝聚群众力量。 让我们通过漫画图解了解参与方式, 人人争做平安建设参与者和宣传员。

一、主动学法懂法

主动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、扫黑除恶相关知识,认清黑恶势力、软暴力、村霸、套路贷等常见表现,能分辨、会识别、不上当、不参与。

二、积极举报线索

发现以下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、扫黑办、12337举报平台反映:

三、坚决远离不参与

自觉做到:不加入任何涉黑涉恶团伙,不参与赌博、高利贷、寻衅滋事等违法活动,不为黑恶势力充当帮手,通风报信,不围观起哄、不传播涉恶谣言。

四、敢于抵制勇敢维权

遇到滋扰纠缠、软暴力威胁、强买强卖、恶意欺压时,不隐忍、不妥协,保留录音、视频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及时报警、依法维权。

五、广泛宣传带动身边人

主动向家人、亲友、邻里宣传扫黑除恶政策和法律知识,讲解黑恶势力危害,引导大家提高警惕,形成人人知晓、人人抵制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
六、配合调查作证

公安机关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时,实事求是配合询问、如实作证,不隐瞒、不包庇,支持政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。

一起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,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,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、经济秩序,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,根据宪法,制定的法律。

一、立法目的

1.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。

2.加强和规范所有组织犯罪工作。

3.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、经济秩序。

4.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。

二、立法意义

1.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,法治中国;

2.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,幸福感,安全感;

3.确保人民安居乐业、社会安定有序,国家长治久安,具有重大意义。

三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六大亮点

1.明确核心概念,严惩黑恶犯罪

有组织犯罪:指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,以及黑社会组织、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。

恶势力组织:经常纠集,以暴力/威胁等手段,在区域/行业多次作恶、欺压群众、扰乱秩序,尚未成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
软暴力:有组织滋扰、纠缠、哄闹、造势,造成心理强制,可认定为犯罪手段。

从严惩治:对组织者、领导者、骨干成员严控取保、不起诉、缓刑;优先适用没收财产、罚金;可异地/分别羁押,严格减刑假释。

2.深挖“保护伞”,零容忍护法治

列明国家工作人员涉黑恶六类禁止行为:组织/领导/参与、提供帮助、包庇纵容、失职渎职、干预办案等。

国家工作人员涉黑恶从重处罚,建立线索沟通机制,“打伞破网”法治化。

3.打财断血,铲除经济基础

全面调查黑恶组织及成员财产,可疑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,一律追缴没收。

线索核查阶段可紧急止付、临时冻结/扣押涉案财产,防止转移隐匿。

4.严防渗透,筑牢基层防线

村(居)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查,排除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。 对“村霸”“街霸”“行业霸”等重点整治,净化基层治理环境。

5.保护未成年人,护航青春成长

严禁组织、教唆、诱骗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,从重处罚此类行为。 预防未成年人被黑恶势力拉拢、胁迫,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。

6.保障证人权益,鼓励群众举报

对证人、报案人、控告人、举报人及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:不公开身份信息、贴身保护、禁止特定人员接触等。

建立举报奖励制度,保障群众安全,鼓励全民参与扫黑除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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